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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的受害者返家路上被犯人綁架至家中性侵,期間撥打112(韓國的報警電話)試圖求救,
她明明在電話中告知警方自己正在遇害和大概的位置,而警方卻跳針問:「你在哪?給我確切的位置」,
警方甚至還以為只是夫婦吵架,事後甚至還說:「反正都會死的」……
酒醉後性侵殺人
42歲的中國籍朝鮮族人吳原春在水原市池洞工作,2012年4月1日,他喝得醉醺醺地出門丟垃圾,突然精蟲上腦,
想要隨便找個人來一發,就藏在家門口的電線杆後面等待落單女性經過。28歲的郭姓女子這時候下班回家,
出了車站後就被吳原春給挾持,帶到了家裡進行強暴。
期間吳原春出了門,受害者趁機打了112報警求助,
她在電話中清楚地說:「這裡是莫谷遊樂場前面的房子,我正在受到性侵犯。我所在的位置是過池洞小學後還沒到莫谷遊樂場的路邊。」
畢竟就在自己家附近,就算是被帶到陌生的地方還是能指出具有標誌性的地標。
在電話中只是不斷重複問她是否遇害、怎麼認識加害人,並要求她給出確切的地址,簡直是強人所難。
吳原春返家,發現受害者正在求救便對她拳打腳踢,受害者此時沒有讓電話掛斷,持續通訊長達7分多鐘之久,
想讓警方透過手機定位找到人,只是她終究沒有等來救援,4月2日凌晨5點,吳原春滿足性慾後便將她活活掐死,
又將她分屍成280多塊,裝入17個垃圾袋中分別棄置。從受害人報警到找到其遺體足足有13個小時,
從報警到被殺分屍也有6個小時,案件爆發後,引起眾多憤怒,認為警方怠忽職守。明明有20名員警值勤,
接到報案電話後、聽到了慘叫卻不放在心上,不但在電話中機械式地問著對受害人來說根本是不可能回答的問題,
草率以為是夫婦吵架,還一再撒謊規避責任。
受害人報警時約晚上11點左右,她所說的莫谷遊樂場到池洞小學有7個街區,搜索起來也需要一些時間,但是搜索隊長搞錯搜查方向,
在受害人手機掉落之處附近打轉,浪費了許多時間,在接到報案後的3小時後才進入受害人提供的區域調查。
實際上電話繼續連通了6分16秒,期間不斷出現郭某的哀求聲、慘叫聲等聲音,總共通話時間長達7分36秒。
112報警電話內容(1日晚10點50分58秒~10點52分18秒):
接電話者:請講。
被害人:我現在正在被性侵。
接電話者:
被害人:
接電話者:
被害人:
接電話者:
被害人:
接電話者:你在被性侵是嗎?是正被性侵嗎?
被害人:
接電話者:
被害人:
接電話者:
被害人:
接電話者:是誰啊,誰那麼做了啊?
被害人:大叔你快來快來
接電話者:
被害人
接電話者:
被害人:
接電話者:
被害人
接電話者:(強制開門的聲音)
被害人:
接電話者:你再說一下地址。
這個錄音內容被公開以後,韓國網友們都出離憤怒——郭某明明很清晰的說了自己所在的位置、是怎麼樣的情況,
警察如果稍微負點責任找到她應該並不困難。
警察表示這個122報警電話是所有人共同聽取的,然而巡查車其實並沒有聽到這個電話內容。他們還表示因為沒有搜查令,
所以不能進入民宅搜索,然而其實現行犯在緊急狀況下警察是可以搜索的。
凌晨3點,受害人的姐姐隨著警方到達了那片區域,但警方只出動了2輛警車與5名刑警,在早上6點後才增加到了10人,
7點後重案組出動全部35名員警,9點後負責此案的刑事科科長才到現場,接近12點時才將正在分屍的吳原春逮捕。
姐姐還爆料,凌晨時分同行的警員都在車裡打瞌睡,抓到犯人之後才發現,當時警員們停下來休息的地方只距離犯人20步左右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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