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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市面上多數 NFT,越是大牌的品牌聯名,著作權本身不是沒有授權條款,就是極端嚴苛。
你買了 NFT,但除了換大頭貼,拿手機跟別人炫耀外,你根本不會取得著作財產權的授權,結果是花大錢,結果動輒有著作權侵權疑慮。
ICO 是讓人人可以發行代幣(Token), NFT 是讓人人可以發行數位資產,很多人開始擔心,
那麼 ICO 過去發生的泡沫時間,是否會重演在這波 NFT 熱潮上?
經過實際分析、投資、體驗後,我認為不只會重演,而且泡沫可能更大,當這波加密貨幣市場牛市結束,
NFT 相關的泡沫及價格修正估計也會很驚人。
1. 元宇宙:能夠留下來的才有價值
元宇宙尚在早期階段,多虧了臉書推波助瀾,我們頓時發現,一個與現實世界平行的去中心化虛擬環境,
離我們有多近,彷彿人造的虛擬世界已在眼前。但實際上,我們仍在元宇宙的極早期階段,
只是有一塊已經率先被人們認為是元宇宙概念股 ——虛擬世界,還有虛擬土地。
首先,我認為加密貨幣及 NFT 將是未來元宇宙裡重要的基礎,元宇宙的貨幣會是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
不會是法幣,元宇宙大家的資產,會是以 NFT 的形式被創造及持有。
我們尚在摸索怎樣的新世界適合成為元宇宙、Web 3.0,我們需要怎樣的「元宇宙」?
是中心化的(例如未來臉書打造的新宇宙)、還是去中心化的(例如建構在區塊鏈公鏈,不依賴任何網路巨頭,由區塊鏈協議及去中心化組織治理)。我也不知道,但我很確定,目前 The Sandbox 以及 Decentraland 並沒有絕對的優勢,因此,我也決定把今年初買的虛擬土地通通售出。
馬斯克也發文並留言認為,Web3 現階段更傾向於行銷話術而非現實:
我並不是在暗示 web3 是真實的,現在看來更多的是行銷流行語而不是現實。只想知道 10 年、20 年或 30 年後的未來會是什麼樣子。
當現在世人很 FOMO 地砸了一大筆錢在買虛擬世界中的虛擬土地,代表你在賭未來元宇宙裡會建構在他們之上,
身為長線投資人,我不會做這種賭注。
2. 99% NFT 項目:供給量很可能無限
既然遲早要當包租公,何不現在開始?
太多虛擬世界項目起手是賣虛擬土地、虛擬遊艇、通證、遊戲角色,
但真的能夠留下來進入 Metaverse 宇宙的,可能沒有幾個,更何況,這些 NFT 供給量是無限的。
比特幣的 2100 萬枚供給量,不依賴人的承諾,而包括虛擬土地、GameFi 以及市面上超過 90% 的項目,
通常沒有 NFT 供給量限制,而是項目方承諾限量。
虛擬土地在 The Sandbox 裡名叫「LAND」,自發行以來,LAND 總量一直固定維持在 166,464 的數量。
當中約 74% 用作出售。
Bored Ape 系列也號稱是 10,000 個 NFT,但因為太紅了,廠商捧著鈔票來,因此再開更新系列,更多「10,000 個 NFT」。
遊戲規則可改,LAND 總量可以因項目方的需求而改變,數位頭像可以再開系列,因此投資這種 NFT,
本質上還是「博傻遊戲」,因為土地拍賣、盲盒拍賣、新花樣可以源源不斷地出現。
大多數 NFT,不存在稀缺性。
3. 數位頭像:你買的 NFT 與科技投資無關
ICO,其中一項特別之處,是讓科技投資變成人人有機會。你可以早期參與一項區塊鏈技術,
並且若他打入早期採用市場,你可以代幣的形式分享到高成長的紅利。
過去只有創投、天使投資人跟大型機構有機會參與科技投資,一般散戶只能買上市股票,例如特斯拉,
你無法參與到馬斯克早期創業草創階段。
ICO 為何可能有 1000 倍的超高報酬?因為他符合早期科技採用曲線,當科技被早期 5% 使用者採用,
ICO 代幣的市場價值會彰顯出爆炸性成長,並獎勵(例如:空投)早期使用者,這是早期創投在做的高風險股權投資。
買 NFT 數位頭像這件事,跟科技投資一點關係也沒有,你投資一個 NFT 數位頭像項目,其實就是在買產品,
一堆知名品牌套上 NFT 外衣的周邊商品。
NFT 背後是數位創作、品牌光環、社群炒作,跟投資一個早期科技基本上無關。舉例來說,波場協議(Tron)如今每天處理高達 100 億美金以上的轉帳交易,鏈上資產超過 500 億美元,達到與支付寶(Paypal)類似的商業服務與規模,而長期持有 TRON 代幣的人,
就像早期投資支付寶、Paypal 公司股權,這是屬於新時代散戶的機會。
仍然很多不錯的 NFT 投資標的,但請不要幻想自己在參與一項早期科技投資,10,000 顆數位頭像不會帶來什麼大眾採用,
就是在 5,000 人中不停轉手,例如最新的 Adidas 推出聯名系列 NFT—— Into The Metaverse,
一個號稱限量三萬個的穿衣服數位人像以及通行證,持有者可以使用這個代幣取得 The Sandbox 遊戲內的特殊服裝以及兌換獨家的實體商品,
引來無數想像空間,不過就像前面說的,你買 Adidas「Into The Metaverse」NFT,
就像是在買一個品牌週邊商品,並且賭未來元宇宙裡面沒有比 The Sandbox 更強的對手。
轉手賺到錢很好,像是炒作 Jordan 鞋,我認為買 NFT,在 90% 的場域裡不屬於早期科技投資,也不能一竿子打翻全部,在我的高標準下,符合科技投資的 NFT 仍然存在,但不算多。域名是一種網路元生的早期數位資產,NFT 域名,可能是未來元宇宙最有價值的數位資產,也更可能標章未來一個人的數位身分。
可惜的是,大多數人只在意那些追不完的數位頭像。
4. 加密藝術:人人都可以,而且門檻更低
NFT 出圈的情形,比加密貨幣更熱絡,各行各業都可以參與 NFT。
我算是很早期就親自實驗,發行律師諮詢 NFT、還有數位藝術品的 KOL 之一,也協助過不少團隊,也發現到 NFT 門檻真的很低,比過去 ICO 更低。
小吃店可以發、YouTuber 可以發、不分國界、知名度的藝術家都可以參與,任何數位媒介的產物都可以發,這是 NFT 的魅力之一,人人有機會,打破地域限制,這裡的買賣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銀貨兩訖、藝術品本身能不能升值,看收藏者的眼光。
藝術領域,是我這一年越陷越深的地方,一切都還很新,很原始、很叢林,也是我覺得充滿機會的地方,但我預估這波 NFT 牛市過後,最後會留下來的東西不多,你必須睜大眼睛挑選。
5. NFT 賣什麼?花大錢買承諾?
現在有越來越多人認同我一直提倡的重要觀念:買 NFT 藝術品,現階段最能夠精確傳達的,是買到 ——「數位資產冠名權」,不一定買到數位創作的所有權。
擁有記載著數位資料的數位資產是一回事,不代表買方也購買到 NFT 藝術品的所有權。
區塊鏈無法保證發行方不會有雙花行為(也就是同一版數位創作重複發行),你只能祈禱發行人不會重複發行砸爛作品的市場價格。
現在的解決方案是,特定中心化發行平台跟作者簽署一個「書面法律合約」(注意,不是智能合約),然後作者承諾不會有雙花行為。
你願不願意花大錢,買一個冠名權,以及作者的口頭承諾?
6. NFT 著作權問題仍無解
很多人還不願意相信,買 NFT 藝術品後,除了炫耀,身分錶彰,其餘你不會取得任何著作權(版權),例如典型的疑問:圖像本身能不能商業使用?
其實這個問題跟你買實體畫作類似,買 NFT 不等於買到創作者的著作財產權,要看創作人有無著作權授權。
若有,要看你的使用行為是否落於著作人的授權範圍;若沒有事前授權,則可能侵權,要注意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現在市面上多數 NFT 項目,越是大牌的品牌聯名,著作權本身不是沒有授權條款,就是極端嚴苛。白話文來說,你買了 NFT,但除了換大頭貼,拿手機跟別人炫耀外,你根本不會取得著作財產權的授權,結果是花大錢,結果動輒有著作權侵權疑慮。
進行商業使用?辦展覽?出版 NFT 圖冊?都可能侵權。
泡沫後,有多少會留存?
目前 NFT 市場屬於野蠻生長、百花齊放的狀態,其實跟 2017 年 ICO(虛擬代幣發行)熱潮非常類似,每天都有號稱新的願景跟團隊項目出來發幣(或 NFT ),不過熱潮過後,真的能夠剩下來的不到 5%。
現在 NFT 同樣處於這個早期階段,有出版社最近來邀稿,請我撰寫一本 NFT 專書,我拒絕了,理由是,專書寫完時,可能大部分的東西都消失了。
2017 年的關鍵詞是 ICO,2021 年的就是 NFT。
今年是加密貨幣及 NFT 破繭而出的關鍵一年,加密貨幣上,是企業採用、機構加入以及洗錢防制落實的一年。 NFT 市場仍然屬於早期階段,過度投資,以及過多項目湧入的狀況很明顯,機會之門正在關閉。
ICO 留下的,除了泡沫外,更重要的是留下區塊鏈世界的基礎建設。
NFT 裡面當然也有泡沫,而且可能更大 ,這個時候我們更應該睜大眼睛,能夠在未來兩年能夠留下的,將成為未來元宇宙的基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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