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常見的報廢車輛年限約為13-20年左右的老舊汽車,我們經常可見路邊停放著明顯久未使用、鐵鏽斑斑的車輛,被貼上「路邊廢車限期清理通知單」,此類車輛都是待處理的報廢車。
若想報廢家中老舊車輛,常見的報廢流程如下:
- 1、致電合法回收廠商估價(可用零件及廢鐵五金)談妥報廢價格
- 2、汽車回收廠預約拖運汽車(如自行駕駛前往可能可以獲取更高額的回收金)
- 3、回收業者拆解報廢車牌、車體
- 4、車主領取報廢回收金
- 5、寄出「回收管制聯單」至環保署,申請環保獎勵金(車齡達十年以上可領取1,000元)
- 6、持「回收管制聯單」、報廢車輛車牌2張、身分證、印章、行照正本,前往監理站報廢
- 7、記得辦理汽車保險退費
- (需準備舊車保險卡正本、保單收據正本、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
- 8、完成車輛報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