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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笑面虎殺人事件,史蒂芬.辛克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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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0-8 15:20: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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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確認身分的死者是年僅20歲的史蒂芬•辛克萊(Stephen Sinclair),死於尼爾森被捕前兩個星期的1月26日,是他的最後一位受害者、也是尼爾森難得還記得名字的獵物之一。史蒂芬•辛克萊有毒癮,受不了他一再偷竊的父母將他趕出家門,辛克萊只得流落街頭,最後在牛津街遇見尼爾森。他說自己已經整天沒吃東西了。尼爾森買了漢堡給他,提議去他家喝點酒。辛克萊答應了,最後被人目擊的身影就是與尼爾森一起走進地鐵站。 尼爾森與辛克萊一起喝蘭姆酒、聽著樂團The Who在1969發行的專輯《Tommy》,最後辛克萊睡著了。
尼爾森看著他、在他面前跪下,喃喃說著:「史蒂芬啊,我又要這麼做了,」因為發現領帶不夠長,尼爾森多綁上一節繩子,然後勒死辛克萊。 遵循他過往的儀式,尼爾森換下辛克萊的衣物,為他沐浴、抹上滑石粉、安置到床上;接著在附近布置了三面鏡子,好從各個角度欣賞他,然後才赤身裸體地躺在辛克萊的屍首旁。幾個鐘頭後他將辛克萊的頭轉向自己,對他說晚安、在他的額頭獻上晚安吻,並與辛克萊「睡」了一夜。 故事背景:七、八○年代的倫敦 一九七○年代,英國正陷入長期的經濟不景氣,加上工黨與工會的漸行漸遠,社會上瀰漫著一股仇富的風潮;一九七八年爆發了「不滿之冬」(Winter of Discontent)事件,各行各業的勞工輪流發起罷工,爭取應得的薪資調漲與漲幅、加班費等等,這些背景非常快速地在影集中帶過,只有連續殺人犯丹尼斯•尼爾森不時爆出的辯解:只有死人才會被看見不是嗎?那些無家可歸的人沒有死、就沒有人在意不是嗎?

我只是在幫他們從痛苦的人生解脫不是嗎? 另外一個有趣的安排(剛好也是事實)是:在丹尼斯•尼爾森絞殺史蒂芬•辛克萊時,他們正聽著The Who的專輯《Tommy》;這整張專輯在講一個故事,一個叫Tommy的男孩,他的父親是一名陸軍上尉,在某次探險中失蹤並被判定為死亡,但是幾年後他回來了,發現妻子身邊已經有了另一個情人;爭執中,上尉殺死了對方,Tommy的母親則不斷洗腦孩子,說他什麼也沒看到或是聽到,最後導致Tommy成了一個與外界隔絕、只依靠自己的觸覺和想像力,活在自己世界裡的小男孩。 與此同時,Tommy的爸媽很擔心這孩子再也不能變得正常了,變得自暴自棄,任由孩子變成附近親友霸凌的對象;Tommy變得更加地孤獨而無助…… 丹尼斯•尼爾森,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出生於蘇格蘭亞伯丁郡的弗雷澤堡(Fraserburgh),父親是挪威駐軍,也是個酒精成癮者,在駐紮蘇格蘭期間結識丹尼斯的母親,儘管結了婚,兩人似乎都是「太傻太天真」,直到第三個孩子誕生才決議分手,而三個孩子都跟著母親住在外公家裡。 據丹尼斯的說法,他小時候最尊敬、最親近的人就是外公,外公卻在他六歲時因心臟病過世,死在自己的漁船上;當外公的遺體被運回家中,丹尼斯的母親只是叫醒了在睡覺的孩子,要他去看一下外公。丹尼斯當時並不曉得外公死了,母親也告訴他外公只是睡著,而且去了一個更好的地方,但第一次目睹慘白屍體(那怕他當時根本不曉得)的經驗顯然深深影響了小丹尼斯。

外公死後,小丹尼斯變成一個孤僻、拒絕與家人或其他人有親密互動或交流的孩子。他常常站在過去與外公一起散步的港口,看著來來往往的漁船;隨著時間過去,丹尼斯長大,他的母親改嫁,他對母親、外婆與繼父給予哥哥和妹妹的關注非常吃味,尤其嫉妒他人緣好的哥哥,妹妹則是唯一跟他比較親近的家人。加上母親後來與繼父生下了他們家的第四個孩子之後,小丹尼斯就跟Tommy一樣,變成家裡的邊緣人,孤獨而且不受到關注。 逐漸完善的幻想場景 約莫是1954或55年的時候,丹尼斯在某次獨自散步時掉進海裡、差點淹死,就在他想著外公要來帶走他之際,一名青少年把他從海裡救起;對方也許以為他死了,對著他自慰,丹尼斯還記得他清醒過來,發現身上有白色的精液。

進入青春期的丹尼斯•尼爾森,感覺到自己同性戀的傾向。在那個年代、尤其生在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家庭,他當然什麼也不敢承認,甚至他發現自己喜歡的男孩子,臉部特徵都跟妹妹席薇亞(Sylvia)有相似的地方:可見他或許只是太喜歡自己的妹妹了。丹尼斯還曾經撫摸自己哥哥熟睡時的身體,因此被哥哥公開質疑他的同性戀身分;但這一切只是讓丹尼斯努力說服自己,他可能是雙性戀。 14歲那年,為了逃避令人窒息、壓抑的農村生活,丹尼斯•尼爾森進入陸軍軍校。他在校的表現良好,特別是在歷史和藝術方面;畢業後他通過考試,16歲時正式成為英軍的廚師,在皇家膳勤團裡負責屠宰牲口──不得不說,這份訓練為他日後的殺人分屍帶來許多便利。 從軍時光是丹尼斯•尼爾森記憶中人生少數的快樂日子之一。

身處在純男性的環境裡他很自在,但卻非常保密自己的性傾向,不讓任何同袍懷疑他可能是同志。當他以一等兵的身分前往德國受訓時,他開始喝更多酒,據他的同袍說,這是丹尼斯克服他害羞的方式。有次他喝多了斷片,醒來時發現身邊躺著另一名阿兵哥;儘管沒有擦槍走火發生任何事,卻喚醒了潛藏在他心中的另一個慾望畫面:一個昏迷不醒的、年輕又苗條的男孩性伴侶,完全可以任憑他擺布──藉著酒醉,他自然也希望有人能好好利用他這失去知覺的身體。 1967年,尼爾森被派駐到亞丁擔任監獄的廚子。

這個地方相當不安定,時常有英軍遭當地人突襲的死亡事件,而尼爾森自己就碰過打算綁架他的計程車司機:先是對方將他打昏、放到後車廂,但他醒來後加以反擊,把對方打到昏死、鎖進了後車箱才逃跑。 瀕死的屍體成為他對鏡自慰時的想像主題:在亞丁擔任廚子,讓尼爾森擁有自己的單人房,他可以盡情在房間裡想像與任何(昏迷不醒的)同袍發生關係,而瀕死的計程車司機、他在亞丁見過的屍體,以及19世紀的《梅杜薩之筏》(The Raft of the Medusa)畫裡,一名老人從海裡拉起已經死亡、四肢大大攤開的赤裸青年(他們其實是父子)的場景,在他的幻想中都變成了為一名死去的金髮戰士沐浴,然後性交的儀式。 《梅杜薩之筏》(The Raft of the Medusa)局部 在從軍期間,尼爾森也第一次找了妓女,然而這次的經驗只讓他發現,跟女性發生性關係實在沒什麼吸引人之處。 無人了解、被孤獨啃噬的男人 1972年,丹尼斯•尼爾森從軍中退伍。

原本想搬回家人身邊的尼爾森,一方面對母親頻頻敦促他找個好女人、成家的要求十分困擾,一方面也因為在是否支持同性戀的觀點上與家人充滿扞格;某次他的哥哥直接告訴母親,嘲笑丹尼斯•尼爾森肯定是個男同性戀──這完全惹毛了丹尼斯,他從此再也不跟哥哥講話,並決心去倫敦展開新生活。 或許是軍旅生涯的緣故,他覺得自己接下來或許可以去當個警察;尼爾森申請加入倫敦警視廳並接受警察的訓練,結果只是深深被停屍間裡的屍體與法醫解剖所吸引;接下來的一年,尼爾森更常一個人獨自飲酒,並出入男同志酒吧尋求慰藉,但這些露水姻緣依舊凸顯了他渴望有人陪伴、可以永遠不離開他的寂寥。

1973年,他無意間抓到了一對在車上親熱的男同性戀者;他無法狠下心將兩人依法移送,加上8月時,他收到來自生父的一小筆遺產,這些都成為他最後決定辭職的導火線。 12月,尼爾森離開警視廳,之後斷斷續續做了一些保全的工作,直到1974年他29歲這年,終於在就業服務中心找到了一份穩定的公職,替沒有專長的人媒合工作。他在工作崗位上表現良好,儘管依舊沒有與任何同事建立私交,還是在八年後獲得了升遷。 恐怖屋1號 1975年,尼爾森認識了他生命中相當重要的男人,年僅20的大衛•蓋利山(David Gallichan)。

這場相遇可說是英雄救美:尼爾森在酒吧外救了大衛,他當時正受到兩個男人騷擾;尼爾森帶他回家,邊喝著酒邊閒聊,得知大衛才剛搬來倫敦不久,是個同性戀,他沒有工作,只能暫時住在廉價旅館裡。隔天大衛就提議兩人同居。這對一直渴望陪伴的尼爾森來說,簡直像是美夢成真:一個年輕的美少年,也喜歡跟男人在一起,而且「想要」跟他共同生活!

尼爾森動用父親的遺產,很快就為兩人找到了位於梅爾羅斯大道的195號公寓(195 Melrose Avenue),同時向房東要求兩人可以自由使用屋後的空地。幸福的愛侶還買了狗兒卜麗普,為他們美好的家增添新成員。 然而,之後是出了什麼事,讓梅爾羅斯大道195號成為埋葬了12具屍骨遺骸的恐怖屋1號?相互陪伴的日子僅過了不到兩年。尼爾森很快發現,蓋利山恐怕只是將他當成了提款機,同居後並沒有積極地打算找份工作、養活自己,日常全仰賴尼爾森的薪水;同樣令人失望的還有他們的性生活,蓋利山顯然不是太熱中跟他上床這件事。慢慢地,兩人變得更像是室友而非情人(蓋利山也始終否認他們是情侶關係),開始各自帶男人回家,尼爾森甚至帶過女人回家──這件事著實令兩人都大感震驚。 兩人在1877年分道揚鑣之後,尼爾森重新陷入孤寂,每段萍水相逢的戀情都維持不過數週,傷透心的尼爾森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不適合與人一起生活。尼爾森試著寄情於工作、下班了就重新回去泡吧,認識新的小鮮肉……但他更常只是回家坐著,一面聽唱片,一面一杯又一杯地喝下他唯一喜歡的飲料:蘭姆酒。此時,過去關於死亡的幻想捲土重來,占據了他醉眼朦朧的心。

時間來到1978年底,尼爾森度過了一個人的悲慘聖誕,亟欲尋求陪伴的他來到酒吧,遇見一名18歲的愛爾蘭工人,兩人約到他家繼續喝,喝到斷片……尼爾森醒來,看見不省人事的年輕男孩,心中湧起一股將他永遠留在自己身邊的欲望。他抓起領帶,將對方勒昏之後,再把他的頭壓進水桶裡,直到他確實死透。 對著這個18歲男孩,尼爾森第一次能夠落實他幻想已久的畫面:為他清洗、擦拭,將毫無生氣的男孩擺放到床上,同時清醒地、安靜地欣賞男孩美麗年輕的軀體,忠誠地向他訴說自己對他的愛慕……他試著與屍體性交,但可能被捕的焦慮讓他無法成功,於是他伴著屍體入眠,隔天將男孩的屍體藏在地板下。這一藏便是七個半月。 (直到2006年1月12日,警方才宣布他們確認這位男孩是史蒂芬•荷摩斯[Stephen Holmes],而他當年其實只有1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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