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當然可以進行買賣,流程上會建議是先找其他持分人購買或是找有在收購持分房屋的業者處理。
持分房屋買賣流程與正常房屋買賣流程有何不同?
主要是有其他的共有人,買賣流程跟正常房屋買賣流程中會多出一個知會共有人的流程。
- 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共有人若要優先購買,須賣給共有人。
- 共有人優先購買,必須承受原本買方買賣契約的權利義務。如果本來說要購買後來又反悔,需要負違約賠償責任。
- 進行買賣時如果沒通知共有人,就出售給其他人,會有民事賠償責任,共有人可要求以市價與售價的差價,賠償共有人,所以在過戶前一定要通知共有人。
- 辦理過戶時,需簽共有人不優先購買的切結書,才能完成過戶登記。
- 共有人優先購買,所有的買賣條件都是一樣,付款條件、價金交付及其他約定都是一樣。
只是要進行交易之前先了解一下持有的持分不動產是屬於「公同共有」,以及「分別共有」,這兩種類型中的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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